工作职责:
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,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,业务上接受市审计局和上级教育部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监督,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对学校的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1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;
2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专项经费等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;
3.对学校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;
4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建设、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;
5.办理学校领导和上级机构交办的事项。
工作制度:
1.成都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
2.成都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
3.成都大学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
4.成都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管理办法
5.成都大学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
6.成都大学审计整改实施办法
7.成都大学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
8.成都大学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管理办法(试行)
机构设置:
处长:闫贞铮
全面负责处内工作
地址:行政保障中心C215室 电话:84616049
副处长:孙美
主要负责经济责任审计、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等
地址:行政保障中心C214室 电话:84616430
副处长:杨何
主要负责工程审计等
地址:行政保障中心C211室 电话:84616048
综合审计科
科长:夏敬标
地址:行政保障中心C213室 电话:84616821
审计员:陈骜
地 址:行政保障中心C214室 电话:84616430
审计员:李江山
地址:行政保障中心C213室 电话:84616821
工程审计科
审计员:肖飞雪
地 址:行政保障中心C211室 电话:846160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