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:
为配合学校2016年的预算编制工作,保障各部门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。根据《成都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》规定,请各部门(学院)填报2016年计划实施工程建设(修缮)项目统计表(详见附件)。
填报要求:单项工程造价大于500万元的基建工程(包括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工程)以及单项工程造价大于100万元的装饰、修缮工程项目。
请各部门(学院)于2015年7月6日(星期一)17:00前将项目统计表的纸质文档报送审计处林璐老师处(地址:行政楼321室; 联系电话:84616048),电子文档发邮箱371831679@qq.com。
附件:2016年计划实施工程建设(修缮)项目统计表.xls
审计处
2015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