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学院:
为配合学校202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,保障各部门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。根据《成都大学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》规定,请各部门(学院)填报2021年计划实施工程建设(修缮)项目统计表(详见附件)。
填报要求:单项工程造价大于200万元的所有工程项目(包括新建、改建和扩建工程,工程项目必须纳入学校2021年度预算)。2020年已报送但推迟到2021年开展的建设工程项目需要重新报送。
请各部门(学院)于2020年6月24日10:00前将项目统计表的纸质文档报送审计处林璐老师处(地址:学术交流中心C204室;联系电话:84616048),电子文档发邮箱371831679@qq.com。
附件:2021年计划实施工程建设(修缮)项目统计表.xls
审计处
2020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