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大学作为比选人,通过比选方式引进《成都大学招标管理方法》所规定的限额以下(审计费用5万元以下)造价咨询单位,建立相应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名录库。诚邀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此次项目比选。
1.项目概况
比选人:成都大学
项目名称:成都大学审计处限额以下造价咨询单位名录库入库项目
2.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
2.1 一般要求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2.2 资质要求: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;
2.3财务状况要求:申请前三个财务年度或成立至今(成立不足三年的)财务状况未出现亏损,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;
2.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。
2.5投标人需提供固定工作场所证明,如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是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。
3.比选入库方式
比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,审计处根据专家评分由高到低排序,选择前5家单位进入2019成都大学审计处造价咨询单位名录库,如公示期间因异常情况(如发现围标、串标、承诺不属实、入围单位自愿放弃等)废除已确定入库的单位,则根据排名先后进行递补。
4.入库后获取项目方式
4.1根据项目批复的建安费用以及川价发(2008)141号文计算出的单项工程审计费用大于1万元的全过程跟踪审计、招标控价审核、竣工结算审核项目,由名录库内的造价咨询单位参与方案与价格的比选,最终确定审计单位。
4.2根据项目送审的建安费用以及川价发(2008)141号文计算出的单项工程审计费用大于3千元小于1万元的招标控价审核、竣工结算审核项目,由名录库内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价格的竞选,由最低报价确定审计单位。
4.3根据项目送审的建安费用以及川价发(2008)141号文计算出的单项工程审计费用等于3千元的各类审计项目,由名录库内的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入库排名依次分发项目,如遇某单位有未完成的项目(全过程跟踪审计除外)或是拒绝接收,则依次顺延。
5.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
5.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比选申请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19年1 月 8 日10时00分,地点为 成都大学审计处(学术交流中心C204)。
5.2比选申请文件应包含的内容:
法人代表委托书,营业执照副本;
比选评分细则所要求的证明资料。
5.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,比选人不予受理。比选申请文件需密封完好。
6.联系方式
比选人:成都大学
地址:成都市外东十陵镇成都大学
邮编:610106
联系人:林老师
电话:028-84616048
成都大学
2019年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