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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-05-07 浏览量:
各二级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,提高工作效率,审计处再次优化工程审计监督流程。
一、50万元及以上且未在审计处申报年度工程审计计划的单位,向审计处提交成都大学工程审计申请审批表(附件1),审批完成后,由审计处进行审计。
二、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,由工程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,向审计处提交成都大学工程审计备案审批表(附件2),自行完成工程结算审核,待审核完成后将工程结算审核资料报审计处备案。
联系人:肖老师,联系电话:84616048
审计处
2025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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